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馆成立于1953年,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下属。主要职能为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各种文化艺术人才,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组织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培训;辅导文化站和各基层业余文化组织开展相关业务;担任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详细】
                    非遗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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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遗普查
                            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文件和乐东县政府有关通知精神,按照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部署,在文体局的领导下,自2007年6月特别是年初以来,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的指导原则,联系乐东实际,确定了前期准备、线索排摸、项目普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