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第四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38人加入传承人队伍
日期: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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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6日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获悉,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要求,近日,我省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38人,涉及32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其中8人为项目新增传承人。
据悉,我省第四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所涉及的项目不仅包括了黎族民间故事、黎族竹木器乐、崖州民歌、黎族舂米舞、海南苗族招龙舞、琼剧、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木雕、海南椰雕等已有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琼侨歌谣、琼式月饼制作技艺、鹿龟酒酿泡技艺等8个项目实现了省级代表性传承人"零的突破"。新评定的传承人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加入省级传承人队伍,通过研习、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履行对该项目的保护和传承职能,为海南省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传播贡献力量。
据介绍,本次传承人评审自2019年5月启动申报,共有海口市等14个市县的项目保护单位及有关公司、个人73人递交了申报材料,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等8大类别。2019年12月底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并于2020年初完成公示等工作。
我省于2008年、2010年、2014年分别认定了三批共计111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目前已有20名传承人去世,除名2人。传承人分布于48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截至目前,我省尚有34个项目无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2017年,原文化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颁布《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旨在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我省积极响应,结合海南实际推出相应实施方案。省旅文厅公共文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第四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统工艺类项目占55%,8位项目新增传承人主要集中在该类别项目中,这将对我省振兴传统工艺起到进一步的促进作用,通过对传统工艺、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高效助力海南乡村振兴工作以及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