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及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举办2021年乐东县崖州民歌传承人大会,进一步筑牢乐东县非遗传承保护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本次大会由乐东县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县文化馆馆长陈东亮、县文化馆副馆长邢日清、张婷婷出席会议、县文化馆办公室主任谢赋宝出席会议。
大会根据《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琼旅文发规〔2021〕3号),结合本县崖州民歌传承实际情况宣读解释,阐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职责;并结合近两年我县崖州民歌传承工作及展演活动情况,总结我县崖州民歌目前所存在的问题;规范我县崖州民歌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颁发传承人证书,阐述该证书用途及实际作用。